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淄博张店区发布办证公告涉及40余个小区

转载 发布:2023/10/12 10:48:18 来源:鲁中晨报 1073 阅读
10月10日
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
发布一批办证公告
涉及40余个小区


关于金乔社区的办证公告


金乔社区小区业主:
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办理条件
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
二、办理方式
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铁路小区的办证公告


铁路小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杜科社区的办证公告


杜科社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对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店子社区的办证公告


店子社区小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气象局宿舍的办证公告


气象局宿舍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3年10月10日

关于林家村小区的办证公告


林家村小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对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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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东北村小区的办证公告


东北村小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对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钱家村小区的办证公告


钱家村小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对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天润新城小区的办证公告


天润新城小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对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关于新奥花园小区的办证公告


新奥花园小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金石绿城小区的办证公告


金石绿城小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对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淄博富力城小区的办证公告


淄博富力城小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中南紫云集小区的办证公告


中南紫云集小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齐园组团5号楼的办证公告


齐园组团5号楼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对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关于山东电波宿舍区的办证公告


山东电波宿舍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对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
关于御景国际5号楼的办证公告


御景国际5号楼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回民新村一期小区的办证公告


回民新村一期小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对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小张村还迁安置房的办证公告


小张村还迁安置房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西寨村名仕城小区的办证公告


西寨村名仕城小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对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恒兴花园48、49号楼的办证公告


恒兴花园48、49号楼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晨升汇景小区33号楼的办证公告


晨升汇景小区33号楼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33号楼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初始登记已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
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月半湾兴盛家园小区的办证公告


月半湾兴盛家园小区2号3号4号9号10号11号楼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麻营村还迁安置房小区的办证公告


麻营村还迁安置房小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天华小区35号楼4单元的办证公告


天华小区35号楼4单元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小高村还迁安置房小区的办证公告


小高村还迁安置房小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对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西寨村村民还迁房小区的办证公告


西寨村村民还迁房小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对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积家村还迁安置房一期的办证公告


积家村还迁安置房一期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高南村还迁安置房小区的办证公告


高南村还迁安置房小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对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董家村还迁安置房小区的办证公告


董家村还迁安置房小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于小庄村还迁房一期小区的办证公告


于小庄村还迁房一期小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对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马尚街道西南村一期二期的办证公告


马尚街道西南村一期二期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 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大套村旧村改造项目一期的办证公告


大套村旧村改造项目一期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东南村旧村改造还迁房小区的办证公告


东南村旧村改造还迁房小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对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班家村村民还迁房一期小区的办证公告


班家村村民还迁房一期小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对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桃园社区南三甲小区4号楼的办证公告


桃园社区南三甲小区4号楼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台头村村民还迁房一期小区的办证公告


台头村村民还迁房一期小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对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周家庄村旧村改造项目一期的办证公告


周家庄村旧村改造项目一期小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柳杭社区整体搬迁项目小区的办证公告


柳杭社区整体搬迁项目小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对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西北村村民还迁房一期、二期小区的办证公告


西北村村民还迁房一期、二期小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对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张兑村旧村还迁房项目一期小区的办证公告


张兑村旧村还迁房项目一期小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对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公园街道沁园社区共青团西路北四巷6号楼的办证公告


公园街道沁园社区共青团西路北四巷6号楼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
关于小套村村居安置项目一期小区的办证的公告


小套村村居安置项目一期小区业主:
按照省、市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该小区符合历史遗留项目条件(产权清晰、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的城镇住宅),目前该小区初始登记已陆续完成,具备分户转移登记条件。
二、办理方式
经与开发单位协调,开发单位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按照自愿原则,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请根据社区内公示,与开发单位对接,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,共同申请转移登记。
张店区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
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
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代章
2023年10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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